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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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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

陰陽(yin-yang)的概念,源自古代中國人民的自然觀。古人觀察到自然界中各種對立又相聯的大自然現象,如天地、日月、晝夜、寒暑、男女、上下等,以哲學的思想方式,歸納出“陰陽”的概念。早至春秋時代的易傳以及老子的道德經都有提到陰陽。陰陽理論已經滲透到中國傳統文化的方方面面,包括宗教,哲學,歷法,中醫(yī),書法,建筑堪輿,占卜等。

中醫(yī)陰陽學說是以對立統一規(guī)律認識宇宙一切事物運動變化的樸素自發(fā)的古代唯物辯證法。古代醫(yī)學家將陰陽學說運用于醫(yī)學領域,借以說明人體的生理功能和病理變化,并用以指導臨床的診斷和治療,成為中醫(yī)學基本理論之一。

目錄

中醫(yī)學的陰陽學說

陰陽是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對范疇。陰陽的最初涵義是很樸素的,表示陽光的向背,向日為陽,背日為陰,后來引申為氣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內外,運動狀態(tài)的躁動和寧靜等。中國古代的哲學家們進而體會到自然界中的一切現象都存在著相互對立而又相互作用的關系,就用陰陽這個概念來解釋自然界兩種對立和相互消長的物質勢力,并認為陰陽的對立和消長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進而認為陰陽的對立和消長是宇宙的基本規(guī)律。

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包括著陰和陽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而對立的雙方又是相互統一的。陰陽的對立統一運動,是自然界一切事物發(fā)生、發(fā)展、變化及消亡的根本原因。正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所以說,陰陽的矛盾對立統一運動規(guī)律是自然界一切事物運動變化固有的規(guī)律,世界本身就是陰陽二氣對立統一運動的結果。

陰陽五行學說,是中國古代樸素辯證法思想,世界是在陰陽二氣作用的推動下孳生、發(fā)展和變化;并認為木、火、土、金、水五行是其基本的變化關系。五行相互資生、相互制約,處于不斷的運動變化之中。這種學說對后來古代哲學有著深遠的影響,如古代的天文學、氣象學、化學、算學、音樂和醫(yī)學,都是在陰陽五行學說的協助下發(fā)展起來的。

我國古代醫(yī)學家,在長期醫(yī)療實踐的基礎上,將陰陽五行學說廣泛地運用于醫(yī)學領域,用以說明人類生命起源,生理現象,病理變化,指導著臨床的診斷和防治,成為中醫(yī)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中醫(yī)學理論體系的形成和發(fā)展,起著極為深刻的影響。

陰和陽,既可以表示相互對立的事物,又可用來分析一個事物內部所存在著的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一般來說,凡是劇烈運動著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都屬于陽;相對靜止著的、內守的、下降的、寒冷、晦暗的,都屬于陰。以天地而言,天氣輕清為陽,地氣重濁為陰;以水火而言,水性寒而潤下屬陰,火性熱而炎上屬陽。

任何事物均可以陰陽的屬性來劃分,但必須是針對相互關聯的一對事物,或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這種劃分才有實際意義。如果被分析的兩個事物互不關聯,或不是統一體的兩個對立方面,就不能用陰陽來區(qū)分其相對屬性及其相互關系。

事物的陰陽屬性,并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這種相對性,一方面表現為在一定的條件下,陰和陽之間可以發(fā)生相互轉化,即陰可以轉化為陽,陽也可以轉化為陰。另一方面,體現于事物的無限可分性。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陰陽一體、陰陽對立、陰陽互根、陰陽消長和陰陽轉化五個面。

陰陽互藏交感,“交感”即交互感應,是指陰陽二氣在運動中處于相互感應相互作用的過程之中。中國古代哲學家認為:(陰陽)“二氣交感,化生萬物”(宋代周敦頤《太極圖說》)。萬物的化生源于陰陽之間的相互作用,這一哲學思想始自先秦諸家,如《荀子.禮記》說:“天地和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庇终f:“天地感而為萬物化生?!睆亩赋鲫庩柦桓惺侨f物化生的變化和根本條件,其中的“合”,“接”,“感應”等都具有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之意。故又可以說天地陰陽之間的相互作用乃是萬物生成和變化的肇始。在宇宙自然界,事物的形成規(guī)律亦確是如此。天之陽氣下降,地之陰氣上升,陰陽二氣交感,化生出萬物,并形成雨霧,雷電,雨露,陽光,空氣,和誰相互交感,生命體方得以產生。在陽光雨露的沐浴滋潤下,生物得以發(fā)育成長。在人類,男女構精,新的生命個體得以誕生,代代相傳,人類得以繁衍。所以,如果沒有陰陽二氣的交感運動,就沒有自然界,就沒有生命??梢姡庩柦桓杏质?a href="/w/%E7%94%9F%E5%91%BD%E6%B4%BB%E5%8A%A8" title="生命活動">生命活動產生的基本條件。

陰陽對立即指世間一切事物或現象都存在著相互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面,如上與下、天與地、動與靜、升與降等等,其中上屬陽,下屬陰;天為陽,地為陰;動為陽,靜為陰,升屬陽,降屬陰。而對立的陰陽雙方又是互相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而單獨存在。如上為陽,下為陰,而沒有上也就無所謂下;熱為陽,冷為陰,而沒有冷同樣就無所謂熱。所以可以說,陽依存于陰,陰依存于陽,每一方都以其相對的另一方的存在為自己存在的條件。這就是陰陽互根。

陰陽之間的對立制約、互根互用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始終處于一種消長變化過程中的,陰陽在這種消長變化中達到動態(tài)的平衡。這種消長變化是絕對的,而動態(tài)平衡則是相對的。比如白天陽盛,人體的生理功能也以興奮為主;而夜間陰盛,機體的生理功能相應的以抑制為主。從子夜到中午,陽氣漸盛,人體的生理功能逐漸由抑制轉向興奮,即陰消陽長;而從中午到子夜,陽氣漸衰,則人體的生理功能由興奮漸變?yōu)橐种疲@就是陽消陰長。

陰陽雙方在一定的條件下還可以互相轉化,即所謂物極必反。比如,某些急性溫熱病,由于熱毒極重,大量耗傷機體元氣,在持續(xù)高燒的情況下,可突然出現體溫下降,四肢厥冷、脈微欲絕等癥狀,就是由陽證轉化為陰證的表現??梢哉f,陰陽消長是一個量變的過程,而陰陽轉化則是質變的過程。陰陽消長是陰陽轉化的前提,而陰陽轉化則是陰陽消長發(fā)展的結果。  

陰陽學說在中醫(yī)學中的應用

在中醫(yī)學理論體系中,處處體現著陰陽學說的思想。陰陽學說被用以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生理功能及病理變化,并用于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p>

闡釋人的組織結構

陰陽學說認為,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人體內部充滿著陰陽對立統一的關系。從人體部位來說,上部為陽,下部為陰;體表為陽,體內為陰;背屬陽,腹屬陰;四肢外側為陽,四肢內側為陰。以臟腑來分,五臟(心、肝、脾、肺、腎)屬陰,因其功能以靜為主;六腑(膽、胃、小腸、大腸、膀胱、三焦)屬陽,因其功能以動為主。五臟之中又可根據其位置分為陽臟(心、肺)和陰臟(肝、脾、腎),每一臟腑之中又可將其功能歸為陽,而其物質歸為陰。此外,經絡亦可分為陽經、陰經等等。

概括人的生理功能

中醫(yī)學認為人體的正常生命活動是陰陽兩個方面保持著對立統一的協調關系的結果。人體的物質基礎屬陰,而生理功能活動屬陽,二者互相依存。生理活動以物質為基礎,而生理活動的結果又不斷促進物質的新陳代謝。如果人體的陰陽不能相互依存,相互為用,人的生命就會中止。

說明人的病理變化

陰陽學說還被中醫(yī)學用來說明人體的病理變化,認為疾病的發(fā)生,是人體陰陽失衡所致。陰陽失調的表現形式很多,可歸納為陰或陽的偏盛偏衰,以及對另一方的累及等,這些可統稱為“陰陽不和”。許多情況下,疾病發(fā)生、發(fā)展的過程,就是正邪抗爭,各有勝負的過程。這一過程可以用陰陽偏勝、陰陽偏衰、陰陽互損、陰陽轉化作以概括性的解釋。

陰陽偏勝包括陰偏勝和陽偏勝,是指在邪氣作用下(或本身機能病理性亢奮)所致的陰或陽的任何一方高于正常水平的病變,《素問 "陰陽應象大論》說:“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

陰陽偏衰包括陰偏衰(陰虛)和陽偏衰(陽虛),指陰或陽低于正常水平的病理變化?!端貑?"調經論》指出:“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由于陽虛,不能制約陰寒,可出現虛寒征象,即陽消陰長,“陽虛則寒”;陰虛,無力制約陽,可出現虛熱征象,即陰消陽長,“陰虛則熱”。

陰陽互損指體內的正氣,特別是陰液與陽氣之間的病理關系,包括陰損及陽和陽損及陰。陰陽互損體現了陰陽互根互用的關系。陰陽互損的最終表現為“陰陽俱損”、“陰陽兩虛”。

陰陽轉化指陰陽失調所表現出的病理現象,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素問 "陰陽應象大論》中的“重寒則熱,重熱則寒”、“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就是說明這類病理情況。

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由于中醫(yī)認為疾病發(fā)生發(fā)展的原因是陰陽失調,所以對于任何疾病,無論其病情如何復雜多變,都可以用陰陽學說加以診斷。中醫(yī)診斷疾病首先要分清陰陽,既可以用陰陽來概括證型,又可以用陰陽來分析四診。如望診色澤鮮明者屬陽,晦暗者屬陰;聞診聲音洪亮者屬陽,語聲低微者屬陰;脈象浮、數、洪大者屬陽,沉、遲、細小者屬陰等等。從證型來看,病位在表屬陽,實證屬陽,熱證屬陽;而病位在里屬陰,虛證屬陰,寒證屬陰等。     在決定治療原則和臨床用藥時,中醫(yī)學也是以陰陽學說作為指導的。如對于陽邪過盛所致的實熱證,以熱者寒之的原則用寒涼藥物清熱;對于陰盛所致的寒實證,則應以寒者熱之的原則用溫熱藥來祛寒。而對于陰虛所致的虛熱證,要以滋陰藥以補虛;對于陽虛引起的虛寒證,則要以溫陽藥以補陽。在陰陽兩虛的情況下,就必須陰陽兩補。     陰陽學說還可用來概括中藥的性味,并用以指導臨床使用。一般來說,寒、涼藥屬陰,溫、熱藥屬陽;味酸、苦、咸者屬陰,味辛、甘、淡者屬陽;具有收斂、沉降作用者屬陰,而具發(fā)散、升浮作用者屬陽。在臨床用藥時,應當根據疾病的陰陽性質決定治療原則,再根據藥物的陰陽屬性來決定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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